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从严监督管理干部是锤炼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的根本遵循和有力保障。近年来,**聚焦选人用人监督、日常管理、举报监督等重点工作任务,全方位、立体式加强干部监督管理。
一、坚持“选”与“查”相结合,严把选人用人前沿关口。着力加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干部监督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力度,将干部监督有效嵌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防止“带病提拔”,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一是严格执行“凡提四必”“双控预审”制度。对档案问题核查不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瞒报或漏报较重、廉洁自律存在问题、信访举报尚未查清的干部,一律暂缓任用或取消考察对象资格。2022年以来,受理把关各单位干部预审50批次300余人次,受理各县市区干部调整备案27批次955人次。二是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度。拓宽干部选任前监督渠道,依托“四位一体”12380举报平台,进一步加强组织监督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今年以来,共公示市管干部3批76人次,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三是扎实开展选人用人巡察检查。结合市委巡察工作,派出专项检查组,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进一步突出对用人导向、用人风气、用人质量的检查,实现从注重过程向注重结果转变、从关注程序向关注导向转变,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截止目前,已开展14个单位(部门)的专项检查,推动解决问题5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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