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规范村级小微权力工作汇报柳城县农村基层党建示范(达标)县
柳城县农村基层党建示范(达标)县
今年以来,*区探索推行村级“三资”(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阳光报告会制度,有效推动了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强化了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管理,推进了村级小微权力的规范运行,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营造了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新气象。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实施动因
经过去年村“两委”换届,*区*个村选优配强了村“两委”班子,“一肩挑”比例达到*%,如何加强“一肩挑”形势下村干部的监管,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成为了一项重要课题,尤其是通过对组织、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的数据分析对比,大部分农村信访涉及到村干部的经济和作风问题,究其根源,主要是村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一些村“三务”公开流于形式、公开不及时,“三资”管理不规范、不清晰,干群之间缺乏有效交流,导致群众对村里工作不了解、对干部不信任,进而损伤了党在基层的形象和公信力。针对这种情况,*区在严格落实“一个办法、两个清单”的基础上,探索推行村级“三资”阳光报告会制度,有效加强“一肩挑”形势下村干部的监督管理。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因村制宜,逐步压茬推进。坚持分类施策、因村制宜,按照“先期试点、现场观摩、全区铺开”的工作思路,对条件允许的村,及时组织召开阳光报告会;对条件一般的村,采取边治理、边引导、边落实的办法逐步召开;对暂不具备条件的村暂缓公开。报告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村“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参加,现场报告、现场质询、现场答复、现场评议,对党务、村务、财务及资金、资产、资源等情况进行全面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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