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治理典型经验材料
去年以来,为打通农村基层治理“最后一步”,织密基层治理组织网底,充分调动基层积极性,增强群众主人翁意识,**州全覆盖组建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小组事务管理委员会(“事管委”)、组务管理委员会(“组管委”)和“村民自治小组”(自治小组)11211个,有效破解基层对村组事务不关心、发展不热心、治理不上心,对村组干部办事有意见、不满意等问题,凝聚起推动乡村振兴蓬勃力量。
一、“一选”因地制宜强组织,让组员民推民选。精准选好设置模式,结合村民小组地缘因素、产业结构、服务管理等实际,以县(市)或乡镇为基本单位,从“事管委”“组管委”“自治小组”中挑选一种适宜的组织形式,构建标准统一、操作有别、各有特色的村民自治组织网络。其中,根据村民小组服务半径大小单建或联建“组管委”,设1名主任和3—7名委员;围绕重大常规组务组建“事管委”,设1名主任和2—5名委员;参照村民人口分布结构组建村民自治小组,由3—9名成员组成。委员、成员由村民代表民主推荐或选举产生,与村“两委”任期相同,每年向村委会述职一次。“两委一组”下设政策文娱宣传、红白喜事服务、村寨卫生监督等工作队或乡贤会,确保人人参与、个个融入基层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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