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在建工程1-7月安全工作汇报
*区住建局安全执法检查工作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和“谁检查、谁签字、谁督促落实”的原则。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采取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予以纠正或排除;不能当场纠正或排除的,应当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并根据检查的实际情况选择下达《停工整改通知单》,明确监督整改责任人,督促企业按要求整改。企业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或者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问题,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上级安监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处理。
一、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业务知识欠缺。
企业管理人员责任意识不强,不能严格执行各制度。部分务工人员务工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知识欠缺。部分项目存在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或在现场安全监管不能到位,监理履职不到位,浮于表面。如有的项目总监对现场的安全隐患,下发了整改通知单但未回复,或回复不规范,未盖章形成闭环消号等。
(二)部分项目存在高处坠落隐患。
有部分项目存在边坡支护未按方案实施,现场无防护;施工现场临边洞口、作业面、人货梯缷料平台、电梯井、采光井、预留洞口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护不严。
(三)部分施工现场火灾隐患。
有部分项目存在现场无消防设施;施工用电混乱,电线随意拖地,存在乱搭乱接现象;配电间未封闭设置,未配置灭火器。
二、防控防护措施
(一)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和班前交底工作。
1、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突出新入场、转场、转岗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情况的安全教育培训。突出“三项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召开建设施工现场会,选取优秀的建筑施工现场邀请各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参观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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