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关于推行近邻党建工作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水平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基层党建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届*次全会部署要求,切实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加强党对城市工作的领导,补齐城市基层治理短板,增进人民福祉,现就全市推行近邻党建工作,提出以下具体措施。
一、明确目标要求
近邻党建是以组织与组织共建、组织与居民守护、居民与居民互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建立党组织引领下的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形成“无事常联系、有事共商量、邻里一家亲”的氛围,实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为我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力争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进一步夯实党在城市的执政基础;理顺体制机制、创新载体平台,健全基层民主协商制度,破解基层治理难题,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基层治理新格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夯实组织基础
一是推进小区党支部应建尽建。今年,有物业管理、条件成熟的小区应单独组建党支部,“兼合式”党支部党员参加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的组织生活;条件不成熟的小区,可与周边小区联合组建党支部,待条件成熟后进行单独组建。对无物业管理的、未建立党支部的老旧街巷小区、散居楼栋,全面推行党员街巷长、楼栋长、网格员“两长一员”机制,把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到群众家门口。
二是优化社区党组织设置。社区党组织要全面覆盖,领导小区党支部开展工作。社区党员人数100人以上的,应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不足100人,但所辖小区党支部数量较多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社区党员人数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应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但辖有小区党支部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
三是推动人员交叉任职。通过法定程序将小区党支部书记推荐选举为业主委员会或业主监事会主任,将党支部班子成员推荐选举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将小区优秀党员推选为楼栋长、业主代表等。新组建或新换届的业主委员会中党员比例一般不低于50%。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党组织,推动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党员负责人兼任小区党支部副书记或委员;对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通过吸收优秀员工入党,引导物业服务企业积极招聘党员员工等方式,为组建党组织创造条件,推动小区物业党建联建。
三、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制度。加强小区党支部对业主委员会、业主监事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引领,推动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章程,依法制定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等。小区党支部要引领小区依法自治管理,引领各类组织专业规范运行、依法依规办事,引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加小区党支部牵头召开的协商会议,解决小区治理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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