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排定时间表,*市计划在2023年申评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要实现这个目标,应先于2022年通过省级评估。
为此,于2021年11月,*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市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开展调研,形成以下报告。
一、发展状况
*市地处*省中部和*西南,1992年10月撤县设市。
20**年,户籍人口61.5万人,地区生产总值639.78亿元,财政总收入94.07亿元,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1281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820元。
20**年6月通过“全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评估认定,20**年1月创建成为*省示范性学习型城市,20**年4月通过*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市评估。
根据20**/2021学年初教育事业统计资料,义务教育学校79所,其中小学53所,初级中学13所,九年一贯制11所,十二年一贯制1所,完全中学1所;
在校学生数82473人,其中小学57180人,初中25293人;专任教师5430人,其中小学3463人,初中1967人。特殊教育学校1所。
(一)资源配置
根据《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市共有小学65所,64所学校综合评估达标,达标率98.46%;初中26所,25所学校综合评估达标,达标率96.15%。
(未完,全文共1937字,当前显示57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