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村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直接影响农村党的执政基础坚实与否。农村党组织基数大,党员人数多,搞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对于改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加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巩固党同人民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行能力,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为了加强和改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近期,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街道就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走访调研,在此基础上,形成比较详实的资料,为区街领导科学决策、科学谋划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依据。
一、我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形势
(一)农村党员干部素质普遍不高。
一是文化素质普遍不高。目前农村党员干部多为高中以下学历,大专以上学历的屈指可数,并且多为近年来大专院校未就业的大中专学生。
二是创业素质较差。农村广大党员干部大部分生在农村,工作在农村,受环境的限制,就业渠道窄,视野不开阔,缺乏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思想素质较差。在工作和生活中只重视自己的利益,对群众的利益淡然处之,漠然不顾,没有为人民服务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淡薄。只重视党给了他什么,从不想为党做什么。
(二)农村民主选举“贿选”问题成为顽症
在农村推行村委会选举,党支部进行两推一选,总体情况是好的,但在选举过程中出现的“贿选”问题几乎成了不治之症,由于此类问题的复杂性,没有办法进行查实和处理,几乎成为换届中的“正常现象”,竞选人不拿钱没人选,投票人拿不到钱不选你,这种过程下产生的干部几乎都成了问题干部,在从事工作过程中等价交换成为最低工作要求,个人利益最大化成为最高工作标准。“贿选”现象的日益严重,使当选人思想中有了下届能不能干,不靠能力,不靠威信,凭的是钱。这也成为干部在工作中产生腐败行为的重大隐患。
(三)农村民主管理中“四权”难以实现
“四权”即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在农村工作中,对“民主权利”的维护,对“干部权力”的监督主体就是广大的人民群众,保障人民群众拥有“四权”是基本要求,也是农村干部应该坚持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为了实现“四权”,在实际工作中,有代表决策制度、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应该说制度完善,群众做为“四权”的主权人实现“四权”渠道畅通。但在实际工作中以上机构形同虚设,村务公开成为半公开、假公开,甚至不公开,民主理财成为大权独揽,这一切成为干群的主要矛盾。“没有监督的权力是可怕的”,“四权”的无法实现,使得对村干部的监督成为空白,使得基层腐败从无到有,从小到大。
(四)农村违法违纪行为处理力度不大
农村干部党员的违法违纪行为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的血肉联系,严重损害干部和群众的鱼水之情。俗话说:“干部贪污一根针,刺痛一片百姓心”,在对广大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的同时,对于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的处理和惩处是必需的,但在实际工作中,在处理违法违纪干部中表现出的却是“三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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