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汇报材料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一年。2022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聚焦市委“10个行动方案”、《政府工作报告》、十件民生实事等重点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细,推动我市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较好地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全力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1.稳定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一是认真按照《市委书记、市长粮食生产工作督查令》工作要求,坚决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清远市下达我市2022年粮食播种面积目标为31.5969万亩(约束性指标),粮食产量目标为11.02万吨(指导性指标),大豆播种目标为0.8941万亩(约束性指标)。据统计,全市春季粮食播种面积16.4845万亩,进度为100.54%,其中,早稻12.4885万亩,进度为100.11%,大豆0.6901万亩,进度为103.03%,基本达到春季粮食生产预期目标。二是扎实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清远市下达我市2022年撂荒耕地复耕任务为0.48万亩,根据各镇(乡)提交的整治台账,已全部完成复耕。
2.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为全力做好“菜篮子”稳产保供工作,及时调整*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针对省级“菜篮子”基地开展信息周报监测,常态化监测我市蔬菜价格及“菜篮子”基地生产情况;印发《*市“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工作方案》,落实农业重点生活必需品保供企业名单收集,并与重点种养农业企业签订生活物资应急保供协议书,全力做好“菜篮子”产品保产稳供工作。
3.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一是规范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据统计,我市2022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面积为26.89万亩,发放金额为2414.8651万元,发放标准为86元/亩。二是落实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上级下达我市一次性种粮补贴资金355.3万元,我局制定并印发《*市2022年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规范发放程序,进一步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三是落实双季稻轮作试点项目。上级下达我市2022年“双季稻+”轮作项目资金为90万元,面积任务为0.6万亩。我局制定并印发《*市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轮作休耕制度试点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目前正在实施中。
(二)不断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
1.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根据《清远市2022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总体实施方案》相关要求,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目标,全面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为确保我市耕地风险得到全面管控,2022年市财政统筹安排400万元省涉农资金开展该项工作,目前,已制定并印发《*市2022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总体实施方案》,并通过公开招标确定项目实施方及效果评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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