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推进保证金领域引入保险机制的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
为扎实推进“六稳”工作,做好助企纾困,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中关于“在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的要求,我市积极推进保证金领域引入保险机制,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取得较好效果。自2021年至2022年6月,我市7家保险机构共为全市x家企业提供了保证金领域风险保障,共释放保证金*亿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险在保证金领域的作用
保险是现代社会管理风险的基本手段。保证保险、责任保险等险种具有担保功能,当被保险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应依法对第三人进行损害赔偿时,保险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我市各保险机构开办的险种包括:投标保证保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一年期、多年期产品)、农民工工资支付履约保证保险(一年期、多年期产品)、建设工程预付款保证保险、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关税履约保证保险、房屋抵押股约保证保险、法拍房贷款保证保险(线下模式)、雇员忠诚保证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履约保证保险(限目录企业)、供货履约保证保险。目前,各家公司开办的险种集中在农民工工资支付履约保证保险,其他险种投保比例相对较低。保证金领域引入保险机制,在市场应用中展示出强大的市场潜力和风险保障能力,可以使企业以更加低廉的成本获得与保证金同等效力的担保,能够有效减少企业压力。具体表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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