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考勤管理,督促员工养成自觉遵守纪律的好习惯,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下班时间签到(打卡):
1、因公出差人员。
2、因故请假的人员。
3、临时事务,事后以文字形式说明事由经主管签字核准,将书面文件交予行政部存档、备查(注:必须当天或次日补上书面说明)。
第四条上下班时间为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00;具体公休时间以公司排班为准,(注:下属机构工作时间以当地为准)。
第五条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当月考勤截止日期为每月底;每日出勤规定打卡两次,正常打卡时间要求为早08:30前(上班前)和晚17:00后(下班后);(下属分支机构以当地为准)
第六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刷卡或签字登记,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代签字),如有违反,代打卡人(代签字人)和被代打卡人(被代签字人)均给予罚款100元,如再次违反者予以违纪处罚并罚款200元,第三次出现此违纪行为公司将考虑给予除名;
第七条未打卡者必须要有真实合理的解释并在未打卡登记表上登记(有直接主管签字核实)。
1)忘打卡者:将从当月的工资中扣除罚金10元/次;若因工作关系忘
记打卡,需直接主管签字的书面证明,当天没有签字确认(后补的)提供当天的工作证明及上级领导签字确认的说明单,否则均按缺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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