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改革,创新监管方式,推动资质管理向“宽准入、严监管、强服务”转变,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体系。现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方案如下:
一、事项名称
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
二、监管对象
在某区内注册的建筑业企业。
三、监管内容
通过承诺制申请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的新申请和增项申请。
四、监管措施
(一)资质承诺监管
建筑业企业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的,某区建设局(以下简称:某区建设局)对企业申请材料在2个月内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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