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会议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严明会议纪律,维持会场秩序,保证会议的质量和效果,提高会议严肃性及纪律性。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种例会及专题会议。
第三条归口部门
行政管理部负责监督该制度的执行。
第四条会议纪律
为严明会议记录,维持会场秩序,保持会议的质量和效果,特将会议纪律及相关事宜要求如下:
1、小组会所有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做好会前定向,与会人员提前5分钟进入会场,各小组主持人清点、通报人数,各小组统一依次排座。
2、不得迟到、早退。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参会人员,应提前向当期主持人和董事长请假,经批准后方可视为请假。
3、进入会场前,与会人员应统一着的队服,佩戴标志,做到衣冠整齐,精神饱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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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