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着力破解当前派驻机构开展监督难点问题的思考与对策
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聚焦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进一步突出政治监督、将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执行到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派驻监督工作中见实效,推动驻在单位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但与此同时,制约派驻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难点问题依然存在。
监督执纪执法力量不足。有的派驻纪检组监督力量不足,人员配备有待进一步充实,一些派驻纪检监察干部是转隶人员、纪检监察业务水平和法律法规知识薄弱,存在本领恐慌,在调查取证、谈话技巧、笔录制作等方面能力薄弱,纪检干部队伍中熟悉财务、审计、法律的专业人才紧缺,具体办案技巧和专业业务的系统培训相对欠缺。同时,因问题线索存在涉密性,派驻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在监督力量整合、工作协作配合、信息互通共享深度方面协调衔接有待进一步协调完善。
派驻监督不够深入。派驻监督不可避免会涉及被监督单位的各类业务,不可避免地会得罪人。有的派驻机构责任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足,受困熟人社会牵绊,对开展监督、查案心存顾虑,腰肝不硬,执纪执法过程受到掣肘。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信心不足,政治站位不高,监督不敢动真碰硬,发现问题浮于表面,监督不敢深入,敷衍应付,怕得罪人,怕影响个人发展。有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仍主要通过参加会议、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翻阅台账、开展谈心谈话等方式了解掌握驻在部门的基本情况,在创新派驻监督方式上意识不强、方式方法不够多样化。处置问题线索时,监督手段单一,过多依赖谈话,时间周期长,反而容易导致关键证据被销毁或谈话对象与其他当事人建立攻守同盟。因为分析研判不到位、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通运用能力欠缺,有的问题线索常“一谈了之”“初核未果”,有的问题线索不能有针对性地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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