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有企业深化三项制度改革评估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以下简称三项制度改革),加快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持续提升企业活力效率,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根据《中央企业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评估办法(试行)》,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企业,是指按照管理口径,纳入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二级企业。
第三条 三项制度改革评估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市场导向。着力评估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推动企业构建灵活高效的市场化选人用人、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机制。
(二)突出重点难点。聚焦管理人员下不来、员工出不去、薪酬差距拉不开等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企业锚定目标任务精准发力、攻坚突破。
(三)注重量化评估。对所有评估指标进行数据量化和分档计分,在计分评级中进行分类对标,同时兼顾企业自身改善情况,客观核定评估结果。
(四)强化激励约束。建立健全与三项制度改革评估结果相配套的奖惩措施,有效传导改革压力动力,倒逼企业压实主体责任。
第二章 评估内容
第四条 三项制度改革评估包括。制度建设、机制运行、改革成效三个评估维度,每个评估维度包括若干评估指标,并设置相应权重(详见附件)。
(一)制度建设。主要衡量企业内部选人用人、劳动用工、收入分配相关制度体系的完备、规范情况。评估指标包括制度建设及其落实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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