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干部积分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干部教育管理,增强干部履职尽责意识,建立科学完善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以《干部管理条例》和《***街道干部考勤管理办法》为指导,结合社区工作实际,制定***社区干部积分制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强支部夯实战斗堡垒作用的总要求,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全面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以量化考评教育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员党性教育,努力建设“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奉献、有作为”的党员队伍。
二、管理范围
社区全体工作人员
三、积分构成
每名干部每人给予基础积分100分,加减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干部积分由基础积分、任务分和奖励分三部分构成。
(一)基础积分
根据干部管理相关制度,明确干部应达到的基本要求,达不到要求的事项予以扣分,核算得月度基础积分,主要在考勤、纪律等方面:
①月内按时上下班,没有迟到、早退、旷工等不良现象,月度总分加8分;月内除上述表现外没有请事假、病假记录,考勤全勤加10分。
②每月干部负责的工作没有被对应的街道等上级部门点名批评,月度总分加5分;相反,如果月内被上级点名批评则扣5分。
③在每季度“四知四清四掌握”考核中排名前5名的干部一次性加10分。
④其他应赋分的基础分事项由**两委班子研究确定。
(二)任务积分
1.履行职责方面
①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提前1天完成各口子安排的工作任务,每完成一项加2分,每项工作按时完成加1分;相反,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上级及各口子安排的工作,每项每次扣2分。
②积极参与社区开展的各类活动,每按时参加1次加2分。
服务群众方面
①在入户走访工作中或协助信访专干成功化解居民矛盾纠纷,每调解成功1起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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