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及省、市、县实施方案,结合《*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我镇决定自即日起至xx月底,在全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抓好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要以最坚定的决心、最坚决的态势、最有力的举措,集中整治我镇燃气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威胁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推动我镇燃气行业整体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重点任务
在持续发力推动我镇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百日行动”要聚焦一类重点,抓实三项任务,紧盯五个环节,突出整治xx类典型问题。
(一)一类重点。
镇党委政府按有关要求统一部署,组织落实对辖区内影响公共安全的用气场所开展全面整治。镇规划建设部门提供辖区内用户名单,依托网格管理,组成燃气企业、属地工作人员、有关职能部门的“三人小组”,分片包干、分工负责,逐个场所深入下去一个一个“过筛子”。整治重点:一是用气商业场所,包括各类商住混合体、酒店、集贸市场等;二是用气公福场所,包括各类托老托幼机构、医院、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等;三是用气餐饮场所,包括各类带有经营性质的餐饮场所、使用燃气但仅提供外卖配送的餐饮场所、提供餐饮服务的各类内设食堂等。
(二)两项任务。
镇党委政府按有关要求统一部署,组织落实两项任务。
1.规划建设部门要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指导督促餐饮等燃气使用单位依法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开展一次安全自查和员工安全培训,签订安全用气承诺书。
2.规划建设部门要组织辖区内燃气企业,对餐饮等使用燃气的公共场所进行一次全覆盖入户检查服务,对室内外管道设备设施、燃气具、连接软管、用气环境、气瓶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测试和检查。
(三)五个环节。
镇规划建设部门要对燃气经营、输送配送、燃气使用、燃气具生产销售、燃气工程五个环节,围绕20类典型问题开展“清单式”督导检查,坚决防控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和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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