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我院聘用制人员管理工作,推动聘用制人员队伍规范化建设,参照《**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聘用制人员,包括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以及我院自主招聘的驾驶员、司法警察、书记员等工作人员。
第三条聘用制人员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注重实绩、奖惩分明、简便易行。
第二章考核组织领导
第四条为有效推进聘用制人员考核工作,确保考核客观公正、精准科学、结果运用到位,特成立**市**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考核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以及分管人事部门的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其他班子成员以及审委会专职委员、政治部负责人、审管办负责人、执行局负责人、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督察室负责人。
考核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研究确定考核方案、考核结果,解决考核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考核工作,保障考核工作顺利开展、落到实处。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部,政治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审管办负责人、执行局负责人、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督察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包括政治部、审管办、执行局、综合办公室、督察室五个部门中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干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是承担考核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落实考核领导小组指示,汇总考核数据,上报考核结果等。
第三章考核内容指标
第五条考核分为客观评价、主观评价两部分,另设附加分、扣分项目作为补充,采取千分制记分,客观评价扣分项扣完相应分数为止,不计负分。审判执行业务部门聘用制人员客观评价***分、主观评价***分,最终得分为主观评价得分、客观评价得分与附加分项、扣分项得分之和;其他部门聘用制人员不做客观评价,主观评价***分,最终得分为主观评价得分乘以*与附加分项、扣分项得分之和。
审判部门聘用制人员客观评价包括跟案数量、法律文书上网、案件流程信息填写、电子卷宗制作、案件卷宗质量、卷宗归档质量、完成其他事务性工作。
执行部门聘用制人员客观评价包括跟案数量、案件节点管理、法律文书质量、法律文书送达、执行期限报批、案件报结、完成其他事务性工作。
主观评价包括职业操守、业务能力、民主测评。
第四章考核程序方法
第六条聘用制人员考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作总结
聘用制人员结合政治思想、工作表现、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业务技能、工作作风、遵守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认真撰写个人工作总结,一式两份交政治部。
(二)客观评价(***分)
1.审判业务考核指标
(1)跟案数量(***分)
由审管办汇总审判业务聘用制人员的跟案数量,达到被考核的审判业务聘用制人员记录案件平均数的,得满分。每增加*件,加*.*分;每减少*件,扣*.*分。
(2)法律文书上网(**分)
(未完,全文共3624字,当前显示114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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