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街体制改革工作经验交流材料镇街体制改革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镇街体制改革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改革部署和省、市委要求,围绕创新和加强基层治理抓住关键环节,在“党建引领、优化架构、下沉资源、提升服务”上狠下功夫,从体制机制上破解基层堵点难点,从根本上为基层减负、赋权,不断激发基层治理活力,为镇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优化职能定位,聚焦镇街主责主业。健全镇街党(工)委对本区域重点领域、重大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强化其在基层治理中的“轴心”地位,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组织引领、机制引领、能力引领作用。镇级突出基层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99个镇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数量均控制在10个以内,切实将工作重心转到加强党的建设和公共安全、公共管理上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联合出台《关于深化街道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街道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17个街道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数量控制在8-9个,推动街道将重点聚焦在公共服务、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上,全面提升街道服务和管理水平。
二是理顺管理体制,提升基层治理效能。调整和完善基层司法所、财政所管理工作,将司法所、财政所调整为县区主管部门在镇街的派出机构,实行县区主管部门与镇街双重管理,以县区主管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明确除党中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县直部门设在镇街机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将原畜牧兽医站、水务管理站等涉农机构派驻机构调整为镇属事业单位,由镇政府统一管理,增强镇政府服务“三农”能力。在进一步细化明确镇街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实行职能部门职责下沉准入制度,要求县级职能部门不得将职责范围内的行政事务交由镇街承担,确需镇街协助的,须由县区党委政府严格审核把关,并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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