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人大代表履职监督的思考
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发挥职能作用如何,直接关系到国家权力机关形象和工作效能。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和民主法制建设的进步,各级人大代表认真履职尽责,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也有部分人大代表在其任期内未能认真履行代表职责,表现为:代表活动不参加、会议审议不发言、选区选民不联系、群众意见不反映等等,成为典型的“挂名代表”,严重影响了本级人大职能作用的正常发挥,也严重影响了人大代表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为了促进人大代表积极履职,笔者建议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人大代表履职承诺制度
建议组织代表通过填写人大代表履职承诺书等形式,到选区或者选举单位向选民做出量化的、公开的履职承诺。在第二年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期,将每位代表的履职情况与其上年度的承诺进行对比,并由代表在原选区作出履职报告或说明。要求代表对自己下一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计划与安排,并开展相应的述职报告,能够激励人大代表主动地强化自己的履职行为,减少因监督不足而导致的人大代表忽视实际工作、履职行为低下的情况发生。
二、严格落实代表联系群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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