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2022年关于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保护党政主体责任制情况的报告
2022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县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部署,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系统推进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关系,各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全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现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学习作为县委常委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反复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论述摘编》等内容,不断深化对生态文明理念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引领全县上下增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先后召开县环保指挥部会议、全县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等****场次,全面安排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时解决环保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确保了全县生态环保工作有条不紊推进。坚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推行河湖长、林长制,印发实施《****县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大气污染防治“1+3”行动方案等文件,与各乡镇、街道、部门及重点企业签订年度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加大环保工作考核权重,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全力推动各领域环保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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