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研讨交流发言材料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23次提到了“法治”,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法治工作的高度重视。报告站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高度,为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吹响了号角、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也为政法系统做好下一步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总书记一再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总书记的话语掷地有声、振奋人心,作为一名政法干部,让我备受鼓舞也倍增干劲。下面,就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
习近平总书记在报告中指出加快建设法治社会,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法治的精髓是良法善治,国家治理法治化最终也体现为国家制定良好的法律并得到普遍的有效实施。法治对国家治理体系起着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只有在法治轨道上,国家治理体系才能越来越科学,越来越成熟,越来越定型,越来越向现代化迈进。因此,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高度重视法治问题,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未完,全文共2956字,当前显示73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