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生态环境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入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的关键之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工作要求,现对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总体要求
与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为统领,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推进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为目标,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深入开展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持续深入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推进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履职尽责和工作落实,积极助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全省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
主要目标是。全省地表水省控断面(水域)优良比例达到89.3%,劣Ⅴ类断面比例控制在0.3%以内。其中,国控断面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全省国考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重污染天数比率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1%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2%;全省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实现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稳步向好。
二、重点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培训、宣传宣讲、研究阐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善“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抓好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培训,不折不扣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落地见效。(牵头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会同厅机关各处室、单位;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及**林区生态环境局)
2.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以流域综合治理明确并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推动守住流域水环境安全底线和生态安全底线工作方案实施。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服务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牵头单位:办公室、流域处、生态处会同厅机关各处室、单位;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及**林区生态环境局)
(二)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3.全力服务稳住经济大盘。深入开展“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持续优化全省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动态更新建立“三本台帐”,持续落实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十项举措,依法依规做好全省重大项目环评保障。严格“两高”行业项目环评管理,推动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持续推进产业园区等重点领域规划环评。加强环评与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牵头单位:环评处、固体处、辐射处、气候处;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及**林区生态环境局)。深化拓展“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牵头单位:法规处;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及**林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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