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关于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的报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引导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区直机关工委相关通知要求,*党支部严格按程序组织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
(一)会前准备充分,以扎实学风统一思想。一是开好动员会。在党组会、支委会会议上分别详细传达*关于开好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的提示,要求领导干部党员带头、普通党员主动参与,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开好本次组织生活会。同时,印发组织生活会方案,明确组织生活会的步骤、要求以及时限等,确保程序规范,按进度完成。二是抓实会前学习。认真组织党员开展对标学习,通过自学、集中学、研讨学等方式重点党的二十大精神、*次党代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党章等等内容,以学习笔记评比、研讨发言交流等方式,把会前学习抓牢抓实,切实起到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的作用。三是开展谈心交心。坚持“四必谈”原则,广泛开展谈心交心。局班子成员和支委之间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工作生活中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等方面开展谈话;支委班子成员结合支委会,对如何开展好组织生活会开展了集体谈话;党员和党员之间围绕政治思想、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开展交流提醒;班子成员和指导组之间党员教育开展情况、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开展、所在党支部党组织建设情况和党员的思想状况等方面开展谈话。四是认真撰写检视材料。结合党员意见,指导组反馈意见等情况,对照党的二十大报告、新修订的党章、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感悟和收获、查找差距和不足;党支部围绕组织开展党员日常学习教育、联系服务党员群众、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进行深刻检视,按要求认真撰写检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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