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2023年第一季度文化振兴工作总结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村规民约自治作用。截至目前,全县294个村(社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已全部修订完毕并张贴上墙。为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规范日常行为、化解矛盾纠纷和推进移风易俗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一方面是加大宣传。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引导居民自觉遵守村规民约修订内容,让以尊老爱幼、邻里和睦、遵守公德等文明观念深入人心,成为社会意识主流。另一方面是抓好落实。结合“好媳妇”、“好婆婆”评选、“美丽庭院”评选等活动,为先进典型人员颁发证书或给予一定物质上的奖励。通过讲真事、树典型等方式,引导广大居民讲文明树新风。对于违反村规民约规定人员,列入黑榜予以公示,同时结合信用村评价体系,列入低信用度人员。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每月及时总结利用积分制、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和村规民约等形式开展的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县级民政部门通过协调融媒体中心予以报道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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