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贴巡察干部队伍特点 加强巡察干部教育管理——全市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开展巡察是党中央的战略性安排,是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需要。巡察干部队伍随着巡察工作的开展而组建,既是巡察工作的主力军,也是一支年轻的队伍。通过调查了解,我市巡察干部在巡察工作中既有成绩也有不足,如何紧贴巡察干部队伍特点,抓好巡察干部教育管理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我市巡察干部队伍建设的主要特点
巡察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巡察干部队伍建设除具备一般队伍建设的特点外,还有三个主要特点,为做好巡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一)大范围遴选,人员分散。巡察制度是为了解决自身监督难题应运而生的,目的就是避免“熟人监督”的弊端。想要达成此目的,开展巡察工作的党委需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巡察干部的遴选,不能只在部分市直单位进行遴选,避免出现巡察干部相对固定而被“围猎”的现象。一届任期“全覆盖”的任务要求开展巡察工作的党委要在五年之内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完成一轮常规巡察,只有巡察干部对被巡察单位相对熟悉才能更容易发现问题,这就要求巡察干部的来源应覆盖开展巡察工作单位的全市各级组织、单位。这样做既解决了“熟人监督”难题,又便于发现问题。这种大范围的干部遴选,造成了巡察干部比较分散,需要对不同单位的人员进行调整,达到结构优化。
(二)专兼职配置,动态管理。虽然同属纪检监察干部,但纪检监察干部都是专职的,只负责纪律检查工作,而巡察干部只有巡察办主任加几名干事是专职巡察干部,其他抽调的人员无论是组长还是一般组员都是兼职巡察干部。没有巡察任务时,兼职巡察干部都在各自单位各自岗位从事所属工作,专职干部在巡察办处理巡察日常业务;一旦有巡察任务时,就抽调所需兼职巡察干部,按照任务类型进行分组。一个巡察组通常配置一名专职巡察干部、十几名兼职巡察干部,由巡察组长统一管理,巡察任务结束后,各兼职干部重新返回各自单位工作,人员一直在动态管理当中。同此,为了防止巡察干部相对固定,巡察办每年都会根据标准条件对“巡察组组长库”“巡察干部人员库”人员进行更新,兼职巡察干部一直处在动态管理之中。
(三)统合式使用,任务牵引。实践当中,根据巡视巡察任务需要,各巡察办可以向上级巡视巡察办提出人员需求,上级巡视巡察办视情安排业务骨干参加下级的巡察工作;同时上级巡视巡察办也可抽调部分巡察干部参加本级巡视巡察。这样统合式的使用,是巡视巡察干部队伍建设的一大创新,既解决了某一阶段或某一专项巡视巡察任务力量不足的难题,又锻炼提高了各级巡视巡察干部的能力素质。
二、我市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广大巡察干部通过自我教育、自我要求、自我管理,保持了良好的工作状态,树立了较好的巡察干部形象。然而,调查发现,在巡察实践当中,巡察干部队伍的履职行为与打造良好品牌的要求还有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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