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5年美丽城市建设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美丽城市建设,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美丽城市建设战略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总体部署,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持续优化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快推进全市绿色低碳转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保护修复,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到2025年,美丽城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简约适度的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两山”转化通道持续拓宽,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不断加强,为美丽城市建设纵深推进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二氧化碳减排增汇行动。
1.构建低碳发展战略格局。全面推动“一谷一区一岛一港”建设,形成全市低碳发展战略格局。持续深化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区“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建设,总结推广试点经验。编制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有序推动碳达峰。
2.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在确保能源安全前提下,大力推进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关停整合。加快推进国家级先进能源示范区项目建设,稳妥推进**核电机组建设。打造海上风电示范区,支持**、**、**、**、**等区市打造海上风电基地,加快建设**等半岛海域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加快建设光伏电站,重点在**、**打造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在福山、**、**等区市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试点。
3.加快重点行业绿色转型。以煤电、水泥、化工、轮胎等行业为重点,按照“四减四增”行动计划,加速淘汰低效落后产能。新建“两高”项目严格落实产能、能耗、煤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五个减量或等量替代”。以钢铁、铸造、建材、有色、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培育信息技术、先进结构材料、生物医药、大数据、环保产业等新兴产业集群,引进技术和人才团队。
4.提升交通运输绿色化水平。淘汰更新老旧车船,按照省下达任务目标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营运柴油货车。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分时租赁、短途道路客运、机场港口摆渡、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等领域大力推广新能源车辆,市区新增公交车全部采购新能源车,新增和更新的巡游出租车中新能源车辆占比达到100%,新增邮政快递、通勤新能源车比例达到80%,加快推进新能源车更新。加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年底,全市充电桩达到25000台。发展大宗货物集输港口公铁联运、海铁联运、空陆联运等多式联运,到2025年年底,大宗货物绿色运输方式比例力争达到90%以上。
5.加强低碳建筑示范。推广“零碳”建筑,实施低碳示范区、低碳社区、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装配式建筑与绿色施工、数字建造深度融合。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光伏屋顶和冷屋顶技术。
6.大力发展蓝色海洋碳汇。分步实施、快速推进,探索海洋牧场、海水养殖生态增汇模式,构建蓝碳经济创新发展体系。加强海洋碳汇基础研究、统计调查和监测评估,以海草、柽柳等为重点,开展典型滨海湿地蓝碳本底调查工作,探索建立蓝碳数据库。争取与自然资源部海洋减灾中心共建“*海蓝碳监测和评估研究中心”,建立*海蓝碳监测和评估研究中心**基地。发挥**蓝碳资源禀赋,以牡蛎、扇贝、海带等贝藻类固碳养殖为主,发展以固碳减排、绿色发展为目标的新型海洋牧场,探索发展海上“渔光互补”“风光渔互补”等现代模式,拓展碳汇渔业发展空间。
(二)美丽空间守护优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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