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安全生产目标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管理标准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顺利实现,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简称“公司”)、二级单位(公司下属二级子公司)、三级单位(二级单位下属单位,包括下属的公司、工程项目、生产经营场所等单位)。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按照现行国家及地方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承接上级部门安全管理目标。
第四条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遵循突出重点、科学适宜、具体量化、上下联动的原则。体现生产过程以安全为中心,预防伤害和疾病,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防止财产损失。
第二章目标制定
第五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结合行业安全生产的热点问题和公司前期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每年年初讨论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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