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时代检察案例库的建设路径研究
在这个大数据、机器学习、自然语言处理等人工智能技术蓬勃发展的时代,建设检察案例库是适应时代需求、推动数字检察改革中的重要举措。检察案例库是指供全国检察人员学习、检索、应用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等,为检察人员提升能力素质、为检察办案提供智能辅助的检察业务数据资源库。然而,在检察案例库的前期试点背景下,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当前司法案例的生成、应用与司法经验的积累呈现孤立静止的状态,司法案例的各个环节没有完全打通;司法案例的培育、编纂没有完全契合办案需求;司法案例依赖传统的人工收集整理,欠缺智能化应用;司法案例的循环与积累不够充分,没有使司法案例蕴含的经验同立法规范、司法解释一道成为执法办案的规范资源,也没有激发更多的司法案例产生。不得不承认,多重因素导致司法案例的应用远未达到高层和学界的预期。这些问题已经成为中国法治化进程的一大阻力,以大数据等人工智能技术建设符合中国实践的检察案例库已经迫在眉睫。
一、检察案例库的数据来源、生成与更新
没有高质量的司法案例做支撑,检察案例库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国统一的法律体系决定了检察案例库的数据来源必须包括各级有权主体办理、发布的司法案例,以及民间主体发掘研究的有价值的案例。广泛的数据来源能够兼顾检察案例库的权威性和可用性。司法案例在成文法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其生成机理至少应包含遴选、推荐、编纂、发布、汇编和清理等环节,根据编纂主体的不同分为中央司法机关、地方司法机关、社会主体三类,相应的创制流程也由严格逐渐趋向宽松。各级主体应当提供更多优质的司法案例供给,更好地发挥司法案例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提高办案质量的价值。
(一)多层次的供给体系提供数据来源
检察案例库的体系建构应当注重类型化建设。鉴于中央司法机关的权威性和广泛的影响力,应当以中央司法机关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公报案例、审判参考案例等为第一层级;以地方司法机关发布的案例为第二层级,如*市人民检察院不定期发布的检委会通报案例、*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编写的案例精选;以民间主体如学者、律师、司法官等个人或者高校、企业、律所等组织撰写的个案分析、案例汇编、案例解读等有关案例的文章或者著作构成司法案例体系的第三层级。组成中央与地方、司法机关与民间主体共同参与的体系鲜明、体例多样、功能各异的三类司法案例体系。
当前,司法实践中各类主体自发运用判例比附待决案件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但三类司法案例数量总体较少,无法满足方方面面的办案需求。理想的状态应当是三类司法案例形成金字塔结构,指导性案例数量最少但效力最高、意义重大;典型案例、公报案例、审判参考案例等数量较多,应及时回应社会热点以及传达刑事政策;地方司法机关发布的各类参考性案例数量应该最多,主要指导本辖区的司法工作;民间主体应积极撰写案例分析、案例解读与案例汇编等文章、著作。三类主体之间应加强联系,构建内外联动的案例研究格局,与司法机关共同创造一个案例法治的时代。
(二)司法案例大数据的生成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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