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如何办事(1)
先说一下机关办事最基本的原则。
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有一句口头禅,叫“凡事依法办,程序保平安”。这句话既用来提醒我自己,也用来要求我的下属。可以说,这是我多年在机关工作,通过办事亲身总结出的最重要的第一原则。
我们是公务员,公务员的特点是职责法定,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有要求必须为。所以,我们在从事所有工作时,头脑中考虑的第一个问题是并且必须是:法律规定是怎么说的。如果法律(也包括政策,因为这也属于广义上的“法律”)要求我们必须要履行这一职责,那么就不能以任何理由加以推脱或拖延,否则就属于“不作为”的渎职。像我在前面曾经提到过的把应当由自己起草的文稿委托给报社记者去写,基本上就属于把自己的职责推给别人,这就是“不作为”。另一方面,如果法律没有给我们相应的授权,我们也不能想当然地“乱作为”,因为这同样也是渎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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