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2023年生态护林员选用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县2023年生态护林员选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发挥生态护林员在森林管护中的积极作用,确保部分脱贫户收入稳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党的*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护机制,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步伐,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策总体稳定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现有生态护林员选用办法开展选用工作。
——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以森林的生态林面积大的地区和生态区位重要地区为重点,集中安排。
——坚持自愿公正的原则,尊重脱贫人口意愿,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选用。
——坚持统一管理的原则,生态护林员由乡农业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不跨乡选用,在村内从事森林管护工作。
(三)目标任务
通过生态护林员选用,稳定脱贫户政策性收入,实现生态补偿增收;增强脱贫人口创业活力,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步伐;建立半专业化森林资源管护机制,充实森林资源管护队伍;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有效保护森林资源。
(四)管理机制
进一步完善“县建、乡聘、站管、村用”的管理机制,加强生态护林员队伍管理,实行“一年一选用”。各村按照《生态护林员日常管理考核办法》加强对生态护林员日常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护林水平。明确生态护林员管护区域和任务,合理确定管护面积,确保管护面积不低于1000亩。
二、选用范围、管护费标准及资金保障
(一)选用范围。选用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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