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党组接受市委巡察的自查报告
按照巡察工作统一部署,下面就我单位在落实巡察整改、围绕“三个聚焦”中存在的问题,重点从以下4个方面报告。
一、上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本单位在20**年8月8日至9月30日接受了区委第二巡察组的巡察。***年11月27日巡察组反馈指出了6大方面29个问题,局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成立以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先后6次召开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和调度。修订完善《中共**局党组谈心谈话制度》《中共**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共**局党组议事规则》《中共**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等9项制度,补齐制度建设“长久立”短板。20**年5月1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进行了回访督查,反馈的29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其中关于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措施不够的问题虽然制定了整改措施、动态开展了廉政风险点排查,但是缺乏有效的手段,长效落实不到位。2021年1名退休干部因违规审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两名干部因收受服务对象礼金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1.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不够。虽然通过参加区委集中宣讲、组织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学习等形式开展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但对“两个确立”是党在新时代取得的重大政治成果,是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决定性因素的精神内核感悟还不透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实际不够,贯彻落实省市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放管服”改革过程中存在发力不准、效果不够理想等现象。比如区级政务大厅信息化建设方面,创新应用开发与北上广深等先进地区仍有差距,其中:智能填单系统可办高频事项比较单一,智能引导在移动端尚未实现。
2.谋划改革创新力度仍需加强。主要表现在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武汉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省市区委有关会议精神要求,结合对照企业和群众期盼,对标先进地区一流水平,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审批效能、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推进无差别综合窗口运行过程中,综合办事窗口线上线下名称不规范、综合窗口部分高频事项未编制统一审查标准,“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联动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3.打通审批堵点难点办法不多。面对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解放思想、不断创新的意识和本领还不够强,缺乏系统性、细致性、创新性的调查研究,对改革方向、法律价值理解不深。比如审管联动衔接方面,未能全面形成审批和监管信息“双推送双回路”。在坚守法规底线的前提下,敢于打破条条框框的束缚,用新观念研究新情况,用新思路破解“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中难题的创新举措不多。比如电子证照调用离企业需求还有差距,其中在工程建设领域未能实现电子证照一码查阅、一码亮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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