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材料强化“四治”夯实乡村治理根基
今年以来,*县把乡村治理作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满足群众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抓手,统筹推进自治、共治、德治、法治“四治”建设,筑牢了乡村振兴根基。
一、自治为基,以“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全面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创新村级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探索开展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乡贤参事会、禁赌禁毒会、爱心志愿会等“五会”村民自治模式,积极推进“一事一议”民主决策和“三务”公开,切实推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改变社区“坐等式”、村级“寻人式”服务方式,采取说、议、办、督、评的办法,组建说事机构,设立民情会客厅和说事点,利用“固定说事日”开展村民说事,确保群众话有地方说、理有地方讲、苦有地方诉、事有地方办。今年累计培育*镇小山村“党建+基层治理”、*镇“党建+微网格”、*乡**村“党建+社会治理”示范点11个,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乡村治理体系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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