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档案缺材料必须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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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缺少材料补充办法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一项重要内容是补充缺失材料,有些干部缺少材料较多,尤其是企事业单位的同志。收集整理了一些资料,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履历材料:
1、1988年制《干部履历表》(含1988年以前的履历表,此表一般不影响信息认定,但会影响档案评分):是指该干部在1988年以前参加工作的,所填写的履历材料。无此材料,首先应确定此干部当年所在单位是否组织填写过履历表,如组织填写过,应到干部本人当年所在单位查找。确定找不到的,应由干部现所在单位出具1988年制《干部履历表》短缺说明。若档案中已存在1988年制《干部履历表》,但项目不全或填写不规范的,不需补充。
2、1999年制《干部履历表》(信息认定的重要参考,必须有):档案中无此材料,应通知干部本人补填,任职经历填写到现任职务,填写内容以现在的实际情况为准。如履历表中缺照片、本人签名、填表时间和审查机关印章等,由干部所在单位予以补充。
【注】。补填1999年制《干部履历表》时,一律使用黑色水性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等,字迹端正、清楚;“照片”用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表内项目必须与本人档案中材料一致,档案中没有材料的项目不准填写;表内项目本人没有内容填写的,统一填写“无”;凡是参加为期两个月以上理论、专业、技能的学习培训(含党校),均要提供学习材料,不能提供学习材料的,请不要填写;受奖情况必须与档案中奖励材料相符,档案中没有奖励材料的不准填写;档案中有处分材料的,必须在履历表中填写;最后要有填表人的签名、填写时间和审查机关印章。
二、年度考核材料:
缺少1997年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的(入伍或企业工作期间非必须),从所在单位查找,能找到的,直接将原件归入本人干部档案。确实找不到原件的,考核单位依据考核结果记载,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党组章。表中应有干部本人签名,位置是年度考核表中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的意见栏或备注栏。
三、学历学位材料:
档案中应有与本人学历、学位相对应的全部学历、学位材料。
1、缺少高中毕业生登记表(非必须):
要到大学或者毕业高中学校找原件,确实找不到的,要作出有关说明。
2缺少入学材料、考生报考登记表:
缺少入学材料、考生报考登记表的可到毕业学校寻找、提取原件,学校不给原件的,也可将原件(学生登记表、考生登记表、新生花名册)复印后加盖毕业学校公章,存档。
3、缺少在校成绩单:
可到毕业学校寻找、提取原件,学校不给原件的,也可将在校成绩复印后加盖毕业学校公章,存档。
4、缺少学位证明材料:
可到毕业学校寻找、提取原件,学校不给原件的,也可让毕业学校出具授予学位证明后加盖毕业学校公章,存档。
5、缺少学历材料:
各类学历材料缺少的,通过毕业院校查找补充,装入原件。如原件查找不到,可复印毕业院校本人学历档案材料代替,但需注明由什么单位的哪一年哪一卷档案的第几份(页)材料中复印,并加盖该单位档案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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