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产煤区县(自治县、经开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监察分局(办事处),局机关有关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xxxx〕x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大检查要求深入推进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xxxx〕xxx号)要求,按照我局《关于印发开展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渝煤发〔xxxx〕xxx号)安排部署,现就开展督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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