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长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县委巡察办《印发〈第三巡察组关于巡察县民政局党组工作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城巡办发〔*〕*号)文件要求,针对第三巡察反馈的问题,结合自己分管联系工作,深入查找问题,分析问题根源,现作如下自我批评: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习不够深入。一是理解精髓实质不够。在思想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二十大精神不够重视;在行动上,缺乏主动性和自觉性,被动学习;学习形式单一,仅限于学文件,没有结合工作实际深入研究,对党的创新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理解精髓实质不够。
二是学用结合较差。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脱节,对待理论学习,只满足与片面的理解和引用个别理论精神,导致理论指导实践的作用发挥不好,谋划各项工作时缺乏方法、用不上来。比如用理论指导解决治理低保“人情保”“关系保”等战略性、长远性问题不足。
(二)执行决策部署有差距。一是担当精神不够。比如在近两年对乡镇(街道)民政工作考核中,低保方面的考核只对“保障比例不低于上年度比例”“补差比例不低于上年水平”“应兜尽兜”三项指标实行扣分,只考进,不考出,未突出低保工作的公平、精准原则,未建立健全“应进则进、应退则退”的双向考核机制。二是日常审批管理不到位。比如对低保常态化监督检查不够深入,经济核查不及时,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在落实“应救尽救”、“应退必退”上有差距;又比如部分重残、在校学生等重点群体分类救助不及时、不精准;再比如老年公寓于*年实施消防安全工程改造,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扣除城口县建筑工程公司质保金;还比如残疾人“两项补贴”落实不到位,导致部分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没有及时享受到补贴。三是问题整改不及时。一是对低保领域存在的不正之风缺乏主动发现机制,对人情保、问题保、关系保、应保不保等问题,动真碰硬少,直面解决不够;二是*年在全县党员干部涉权事项工作中,拖沓被动,没有在规定的*天时间内完成交办的*件核查报告;只是向时任县纪监委分管此项工作的副书记李才华同志口头请示因业务量大须延长办理时限后同意,但没有书面请示留下痕迹。四是业务培训不够。基层民政干部业务不熟,有针对性培训指导不够。五是对下属单位疏于管理。对分管联系的老年公寓,多年来只有资产没有员工,没有将其资产纳入机关财务统一管理,导致分列两个账户,管理不到位。六是难点工作推进缓慢。比如县中心敬老院因招商引资不力,导致建成*年后一直无法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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