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情况汇报
现将*县乡镇行政区划和村建制调整改革后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改革前,全县有镇乡卫生院62个,其中:中心卫生院19个、兼顾型卫生院20个、一般卫生院23个,核定编制床位3014张,人员编制1737名,在职职工2395人(其中:在职在编1220人)。改革后,为保障撤并乡镇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供给,保留非建制卫生院设置布点,更名为“(建制镇乡名)+(撤并镇乡地名)卫生院”,暂时保持独立法人、独立核算的管理运行模式,其机构编制、职能职责、服务功能和经费投入保持不变;全县现有建制镇乡卫生院32个、非建制卫生院30个,县级财政预算镇乡卫生院收支差额补助由1100万元/年提高到2000万元/年。全县村卫生室930个,乡村医生765人,年龄在60岁以上的占39.86%,50岁至60岁的占比26.27%,乡村医生年龄老化、学历偏低、能力不足等现象突出。每个村卫生室享受各级财政定额补助8858元/年,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858元/年、省级财政补助4500元/年、县级财政补助2500元/年,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药物制度等据实考核类补助平均约13000元/年,年均收入在21000元左右。
二、改革特色亮点做法
针对全县乡村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存在“布局分散、网点密集、发展不均衡、强弱差距大、运行成本高”等问题,我们主动顺应区划改革大势,充分发挥改革聚合效应,全力推动县域医疗服务体系优化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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