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我们听取了全县河长制湖长制、市级河流和部分县管河流河长制以及河长制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审议了三个文件。下面,就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我再讲几点意见。
第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创新。特别是我县处于长江上游,加强河湖保护,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强调,必须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努力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生态更优美、交通更顺畅、经济更协调、市场更统一、机制更科学的黄金经济带,探索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我们加强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根本遵循。省委*指出xx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要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进一步加大重点流域环境问题整治力度,创新小流域综合治理模式,切实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七届五次全会也都对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站在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河湖保护的战略意义,紧紧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等重点任务,全力做好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为全县人民留下清洁美丽的江河湖泊,为xx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未完,全文共3709字,当前显示66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