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交流会上的发言
同志们: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关键少数”成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关键词之一。“关键少数”是党的骨干力量,是党和国家制度与治理体系有效运转的重要支撑。党的十八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少数”这个重点群体,科学破解“关键少数”监督难题。这对理解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下面,我谈几点体会,以供同志们参考。
一、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破解“关键少数”监督难题的治理对象。“关键少数”主要包括这几个层级,一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的组成人员。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方向和国内外重大矛盾风险等,是由这部分人统筹协调、担负把握和组织应对的,其责任重大。二是省部级干部。省部级干部在政治链条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既是中央决策的贯彻者,又是部委省区市的决策者。三是党政领导干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一把手”等。在《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中强调,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关键领导干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等作为监督重点。四是县委书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县委书记则是“少数的关键”。县委书记作为“一线总指挥”,手中握着很大的权力,肩负着发展经济、维护稳定的责任。对于这部分“关键少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要做政治明白人、保持政治定力,接受党和人民监督,清白干净做人干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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