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组研讨发言:着力优化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四种环境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注和重视民营经济的成长发展,发表了一系列的重要论述,为推动新时代我国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导和根本遵循。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重要论述精髓,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基本思路,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协同作用,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文化环境,为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提供有力的理论指引和服务保障。
进一步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是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确立不同市场主体的平等地位,消除对民营经济的区别对待和歧视至关重要。在市场准入方面,规范企业登记流程,简化办理手续,持续推进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活动,稳步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建立完善投诉处理和通报制度。在项目招投标方面,健全市场公平竞争的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坚决遏制各类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专项开展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有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在融资、用工、维权等方面,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拓宽市场主体的融资渠道,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建立健全平等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引导人力资源有序社会性流动和合理配置,加大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清理力度。依法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诚信建设,建立起防范和治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市场主体账款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切实为民营企业在产权保护、市场竞争、生产要素使用等方面提供平等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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