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组研讨发言: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
民营经济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围绕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党中央作出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指引新时代民营经济实现了新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出新的重大部署。新征程上,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落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
一、党的创新理论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指引前进方向
我国非公有制经济,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方针政策指引下发展起来的。几十年来,我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在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历程中,我们党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规律性认识不断深化。新时代以来,国际国内形势发生深刻复杂变化,民营经济发展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国内国际形势的新变化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新要求,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
明确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次重申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清理有违公平的法律法规条款。”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更好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作为党和国家一项大政方针进一步确定下来。党的二十大强调:“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写入了宪法、党章,“两个毫不动摇”写入了党章。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这一点丝毫不会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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