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诉源治理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我国的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加强诉源治理,将矛盾纠纷化解端口前移,对于降低群众解决纠纷成本、促进基层法治建设、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等方面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近年来,县人民法院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将非诉讼纠纷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指示要求,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格局,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工作中的定位、职能和使命,突出抓好对接、分流、指导、督促、确认五个关键环节,构建了“1+4+24”涉诉矛盾系统共治工作机制,有效提升基层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能力,将起诉到法院的矛盾纠纷零成本的“返流”到源头化解,切实提升诉源治理的靶向性、实效性。去年以来,共“返”源案件12403件,成功化解6231件,诉前调解分流率达70%。矛盾纠纷“返”源化解,既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费用,又缓解法院案件增长的压力,更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目标。辖区万人民商事案件起诉率保持全省低位、全市最低,被市中院表彰为“诉源治理减立量工程”先进集体,相关工作经验多次被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新华日报等国家级、省级主流媒体报道。
(一)主动对接“开源”,汇聚源头共治合力
主动与辖区矛调中心、镇区街道、村居社区、网格及专业调解组织进行对接,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一是打通对接分流渠道。围绕诉前调解“分得出、有人接、调得了”目标,成立非诉矛盾纠纷调处对接中心,主动与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以下简称县矛调中心)、镇区街道、村居网格和专业化调解组织对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矛盾纠纷非诉多元化解体系。在县委政法委的支持推动下,连续两年召开全县行业性专业性调处机构会议,积极推进辖区多元解纷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积极争取人大、政协支持,打造“1+4”人大代表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常态化派驻人大代表入驻法院非诉讼服务中心和派出法庭,组织代表参与信访接待、协助人民调解员参与诉前调解等工作,融合推进代表履职和诉源治理工作,不断凝聚诉源治理工作合力。二是打造诉前调解阵地。根据法院紧邻辖区矛调中心的区位优势,积极推进法院非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着力打造老法官、金融纠纷、商会商事三个调解中心。主动争取县编办和矛调中心支持,组织人民调解员增聘工作,调解员由4名增至16名,实现驻院庭人民调解员全覆盖,形成以驻院庭人民调解员调解为主,镇区街道、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机构委派调解为辅的诉前调解工作模式。以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为例,自2022年5月6日成立至今年8月30日,共分流调解案件1003件,全市最多。近期,我院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被中院、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等四部门联合表彰为全市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先进集体。三是强化考核推动作用。每月定期向县委政法委推送辖区各镇区(街道)万人民商事案件起诉率情况,推动纳入基层综治考核,倒逼基层政府参与诉源治理工作的主动性。通过定期组织培训、绩效考核等方式强化对调解员的日常管理,有效提升调解工作实效。指派专人负责联系、对接诉前多元化解工作,加强诉前分流调解案件管理,对于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调解不成功案件,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确保案件快速流转。2022年以来,全院诉前调解平均用时24.89天,金融纠纷中心、商会商事中心诉前调解平均用时仅15天,大量纠纷在诉前得以高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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