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与思考
党的二十大提出“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聚焦解决老年人健康养老最紧迫的问题,“确保老龄工作有人抓、老年人事情有人管、老年人困难有人帮”。以积极健康的老龄理念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激发老龄社会活力,必须在解决人口老龄化中更好地满足老年人需求。“保基本、促公平、提质量”,不断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渐进完善老年人健康支撑体系,更好地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着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
一、我市老龄化现状
据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目前,我市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为210.9万人,占全市户籍总人口的27.6%。其中,65周岁及以上人口为151.5万人,占总人口的20.3%;80周岁及以上人口为35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9.8%。而同期,辽宁省和全国的老龄化率分别为26.4%和18.7%,我市老龄化程度高于全国和我省平均水平,且呈现增速快、高龄化、空巢化、失能化等特点。
20**年,我市颁布实施《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为我市整合社会资源、汇聚行政合力,有效开展养老服务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使我市开展养老服务工作有法可依。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市委、市政府将“品质养老”民生工程列为四大民生工程之一强力推进。
截至目前,机构养老层面,我市共有养老机构281家,社会化养老床位达5.2万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达55%;社区养老层面,全市建有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90个、改造社区养老服务站967个,老年人家门口的“养老服务阵地”初具规模;居家养老层面,在全市城乡社区实现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特定项目、探访关爱“三个全覆盖”,打造农村互助性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村100个,有效满足了不同层次老年人多样化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二、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剖析
(一)跨部门联动已建立但政策融合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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