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省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求,省政协调研组围绕“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开展重大课题研究,调研组分赴黄山、宣城、池州、安庆、六安等地开展蹲点式、沉浸式调研,赴吉林省、浙江省学习考察,向山西省、贵州省进行书面调研,组织全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16个省辖市政协开展联动调研。同时,委托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开展问卷调查和座谈走访,形成统计分析报告。
调研组认为,传统村落传承着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生产生活智慧、文化艺术结晶和民族地域特色,是连接起传统文化和时代精神的重要桥梁。当前,我省正处于厚积薄发、动能强劲、大有可为的上升期、关键期,省委省政府从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两个结合”的高度,狠抓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有利于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复兴,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其时已至、其势已成。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全国看,我省传统村落数量众多、位次靠前。自20**年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工程以来,我国已有8155个传统村落列入国家级保护名录,形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庞大、内容最丰富、特色最鲜明、体系最完整的农耕文明遗产保护群。
我省共有传统村落807个,其中,国家级传统村落469个,位居第七,占全国总量的5.75%;在长三角地区低于浙江省的701个,高于江苏省的79个、上海市的5个,位居第二。其中,黄山市国家级传统村落位居全国市级第二(贵州省黔东南州415个,位居全国第一);歙县位居全国县级第一。
从全省看,我省传统村落南多北少、分布集中。从品质看,我省传统村落底蕴深厚、特色鲜明。从利用看,我省传统村落基本实现了合理利用、有序展开。从态势看,我省传统村落优势明显、潜力巨大。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保护为先、利用为基、传承为本”原则,锚定“留住乡亲、护住乡土、记住乡愁”目标,全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系统谋划。省级层面建立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10家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出台《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发展的意见》《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方案》等。市县区跟进推动。尤其是黄山、宣城、池州、安庆、六安5市把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程。黄山市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双组长,各县区以及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先后制定徽州古建筑保护条例、古村落保护利用办法等。宣城市将传统村落保护纳入市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出台专项地方性法规。
二是规划上点面结合。全省编制整体规划。制定《安徽省传统村落保护总体规划》,明确总体要求、保护体系、重点任务等,制定分片引导的传统村落保护措施。出台《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十四五”建设规划》,将黄山、宣城、安庆、池州4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纳入“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及杭黄世界级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建设。市县编制地方规划。黄山市分别编制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和集中连片保护示范市规划,推出传统村落建设正负面清单,编制310个国家级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规划。宣城市以“中国传统文化创新发展示范地”为主题定位,编制完成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总体规划、67个传统村落和11个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利用规划。黟县一张图谋划,聘请中国城市科学规划设计院编制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项目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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