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纪委“大监督”体系建设经验典型案例
为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及集团党组关于“大监督”体系规范运行的新安排,公司纪委在集团纪检监察组、党委坚强领导下,以“大监督”体系为抓手,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历经“探索、规范、深化”三个阶段,建立工作职能上分开,监督资源共享、监督信息共享、监督成果共享的“一分开、三共享”监督模式,以“四个到位”把“大监督”体系融入企业经营管理、改革发展全过程,促进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建立“大监督”体系运行制度,做到体系执行到位
抓好制度保障。公司纪委牵头“大监督”体系运行,先后研究制定了《“大监督”体系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大监督”体系的实施办法》,组建涵盖党政办公室、纪检巡察、组织人事、审计法律、党建、财务、信访、群团、子公司纪委、监事会办公室等单位的“大监督”体系,明确各监督主体监督事项和任务,引导各监督主体主动协作配合、统筹协调、贯通有力。同时,专门将子公司纪委列入“大监督”体系成员单位,不仅使两级“大监督”体系更加贯通融合,还为全级次实施“穿透式”监督提供了关键切入口。做到执行有力。公司纪委协助党委做好“大监督”工作,充分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助推动职能。党委定期听取“大监督”工作情况,加强对监督工作的领导、指导和帮助。纪委书记及时向党委书记请示,主动与监事会主席交流,定期向党委班子通报“大监督”进展情况。“大监督”体系内各监督主体履行职能监督主动性、系统性进一步增强,做到业务监管职责与“大监督”工作有机贯通、一体推进。
二、明确“大监督”体系工作机制,做到体系规范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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