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自评报告
近年来,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决策部署和省、市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坚决扛起食品安全的政治责任,以“双安双创”为契机,不断推进食品安全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守住了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群众满意度逐年提升。先后荣获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等荣誉称号,连续三年在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考评中获得“优+”等次。对照《省食品安全县评价细则(2023版)》,我们认真组织开展了自查,自查评分1095分,达到了省级食品安全县标准,特此报告。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自觉履行食品安全政治责任
一是坚持高位统领。坚持将保障人民饮食安全作为党委义不容辞之责。将食品安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安排,作为向党委全会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县委、县政府召开常委会、常务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省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各镇(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个人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考核权重达到3分。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足额保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县委专项巡察内容。
二是夯实监管基础。调整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县长担任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主任、三名县政府领导任副主任,31个县直部门及各镇(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制定出台我县《食品安全工作部门职责》,明确26个党政机构的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执法能力建设,整合监管力量,优化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
三是压实包保责任。认真落实国务院食安委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的要求,将全县3099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划分为a、b、c、d四级,将每户主体的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名包保干部头上。按照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原则,17名县“四大家”领导干部包保了23家b级主体、116名镇(区)党政干部包保了117家c级主体、1634名村(社区)干部包保了2954家d级主体。同时,制定了包保干部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各包保干部与同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每名包保干部每季度对包保主体进行督导。今年前三个季度,全县包保督导检查率均达到100%。
四是强化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相关规定,督促全县3099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配备食品安全员、468家大中型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全面实施学校食品安全副校长制度,86名食品安全副校长经培训合格正式上岗履职。建立食品生产质量可追溯制度和责任倒查追究机制,对违法企业严肃追究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责任,倒逼企业主动履责、认真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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