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秘书长中心组研讨发言:切实筑牢安全法治基石
党的二十大报告将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并提出“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的论断,内涵丰富、意义深远。当前,国际国内形势严峻复杂,我们要应对艰难险阻甚至惊涛骇浪,为维护好国家安全和人民利益,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刻不容缓,只有不断健全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武器维护国家安全,才能使我们在对敌斗争中掌握主动,从容应对,始终立于不败之地。
一、深刻领悟法治建设对国家安全的重大意义
1.推进法治建设是科学手段,符合世界潮流。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当今世界大部分国家通用的有效手段。美国等西方国家擅长用立法的手段来实行“长臂管辖”,比如今年美国众议院通过一项所谓“中国不是发展中国家法案”,企图强行让我国进入“发达国家俱乐部”,其主要目的还是遏制我国的崛起。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国家安全法》《反外国制裁法》等20余部国家安全专门立法接连出台,一定程度上充实了我国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的法律“工具箱”,但我国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任重道远。
2.推进法治建设是现实需要,符合实践规律。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是国家安全工作的鲜明底色。新时期的国家安全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风险挑战,传统安全威胁与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各类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主体更加复杂、领域更加广泛、目标更加多元、手法更加隐蔽,实践无数次雄辩地证明,运用法治手段应对安全风险、解决安全矛盾,成本更低、效果更好,更能实现标本兼治。
3.推进法治建设是愿景旨归,符合发展趋势。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体现了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所以,要实现国家安全发展,就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律框架内谋划工作、维护稳定、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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