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编办关于全市事业单位改革进展情况汇报
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一场深刻变革,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我市按照省、市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安排部署,主动担当、借势而为,围绕重构重塑、优化布局、协同高效,扎实高效推进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一、做到“三个坚持”,把准改革方向
(一)坚持高位推动,做好顶层设计。市委主要领导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市委书记专题听取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工作汇报10余次,多次就改革工作做出指示批示;先后召开2次编委会、1次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工作推进会,协调推进改革任务,了解改革推进情况。通过统筹协调,有序完成了改革方案制定、机构编制优化整合、领导班子调整组建、机构挂牌运行、“三定”规定印发、涉改人员转隶、固定资产划转等任务。改革后,全市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更加科学、功能定位更加精准、职能配置更加优化,改革预期效果得以充分发挥。
(二)坚持提前谋划,摸清改革底数。市委编办坚持调查在前,谋划在前,深入涉改单位,对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责运行、编制、实有人员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基础台账,全面摸清改革“底数”。同时多次到兄弟市委编办交流学习,借鉴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做法,进一步拓宽思路、取长补短。在充分掌握部门职责任务和履职情况的基础上,模拟测算改革后的机构编制规模,经反复与部门商谈、沟通,达成共识,初步形成全市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实施方案。
(三)坚持压实责任,推动落地落实。明确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编办及时回应改革中的问题和诉求,做好政策解答等相关工作;组织部深入研究涉改单位党组织和科级领导干部的调整工作,确保队伍不乱、人心不散、工作不间断;人社局做好人员转隶、岗位设置等工作,确保涉改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待遇不降低;财政局做好财政支持保障,同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做好涉改单位资产划转、移交和登记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编办、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及各专项改革牵头部门、涉改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改革当中的问题,形成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
二、做到“四个突出”,确保改革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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