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化建设情况汇报
近年来,县紧紧抓住深化农村改革,扶贫攻坚和现代农业发展机遇,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转变发展方式,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和产业化水平,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幸福美丽乡村建设。
一、发展现状
(一)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872家,其中:种植业主体1414家、林业61家、畜禽养殖944家、水产26家、加工类58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369家;出资金额24.1亿元。土地规模经营面积12.7万亩,参与主体农户14.9万户,带动农户20.3万户,产值58.34亿元。
(二)主要特点
一是增长快速化。2023年新增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分别为230户、67家、115家,年均增速20%以上。二是主体多元化。专业大户1490户、家庭农场473家、农民合作社653家、产业化龙头企业88家、社会化服务组织168家。三是经营规模化。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土地规模经营面积分别达3.1万亩、2.7万亩、3.8万亩、3.1万亩;出资金额分别达2.87亿元、2.32亿元、11.93亿元、6.98亿元;产值收入分别达5.29亿元、3.62亿元、12.5亿元、36.93亿元。
二、措施与成效
(一)推进措施
1.强化工作机制,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县级部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动工作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加强政策支持。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规范土地流转,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规范性文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三是加强目标督查考核。县政府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目标纳入镇乡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年度目标,强化检查、督查和考核,农业局把新型主体发展与规范工作列入全局重点工作考核,纳入镇乡农服中心、畜牧站年度目标,定期分片区督查考核,重点推进。
2.深化改革创新,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未完,全文共3035字,当前显示84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