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开及审判运行机制改革工作总结
近年来,县法院为落实最高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方案》要求,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始终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作为各项工作主线,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新期待,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司法公信,树立司法权威,彰显公平正义。
一、主要做法和经验
结合全省法院审判管理“三化”年活动及审判权与审判机制改革规划,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特色亮点工作要求,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打造阳光司法工程,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全面实现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透明,增进社会公众对司法的了解、信赖和监督,使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成为展示现代法治文明的重要窗口、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重要手段、履行人民法院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同时,通过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消除审判权运行机制的行政化倾向,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利用司法公开形成倒逼机制,促进广大干警深化认识,更新观念,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
(一)主要做法
为进一步强化司法公开力度和效果,2023年年初,县法院出台了《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工作规划》,就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建设、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建设、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具体内容、特色举措、任务分解做了详细的规定。
1.建立审判流程公开平台。以政务网站为基础平台,通过手机短信、电话语音系统、电子触摸屏、微博等技术手段,为公众和当事人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司法服务。向公众公开以下信息:
(1)法院地址、交通图示、联系方式、管辖范围、下辖法庭、内设部门及其职能、投诉渠道等机构信息;
(2)审判委员会组成人员、审判人员姓名、职务、法官等级等人员信息;
(3)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的公开范围和查询方法等司法公开指南信息;
(4)预约立案、立案条件、申请再审、申诉条件及要求、诉讼流程、诉讼文书样式、诉讼费用标准、缓减免交诉讼费用的条件和程序、诉讼风险提示、可供选择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等诉讼指南信息;
(5)审判业务文件、参考性案例等审判指导文件信息;
(6)开庭公告、听证公告等庭审信息;
(7)人民陪审员名册、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和评估、拍卖及其他社会中介入选机构名册等名册信息;
(8)其他适宜公开的信息。
2.建立审判流程查询系统。整合各类审判流程信息,建设外网审判流程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查询案件进展情况,增加审判工作透明度,最大限度压缩信息寻租的空间。从立案受理环节开始,当事人可凭密码从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获取以下信息:
(1)案件名称、案号、案由、立案日期等;
(2)合议庭组成人员的姓名、承办法官与书记员的姓名、办公电话;
(3)送达、管辖权处理、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情况;
(4)庭审时间、审理期限、审限变更、诉讼程序变更等审判流程节点信息。
3.发挥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功能。充分发挥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在远程预约立案、公告、送达、庭审、听证等方面的辅助功能。
(1)推进审判工作信息化。大力推进“网上办案”,切实提升审判工作效率,节约司法成本,减轻当事人讼累;积极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工程,方便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其他相关部门查阅、复制诉讼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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