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
县安委会2024年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及以上事故,尽力减少一般事故,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推动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县农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县属重点企业将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党委(党组)宣传工作重点,作为党校(行政学院)培训的重要内容。对新调整的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人开展轮训,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下同,不再单独列出)〕
(二)推动“党政同责”“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推动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县农场细化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3月底前,结合年度县安委会工作要点,制定县安委会负责同志年度“工作清单”。(责任单位:县安委办)落实县安委会十三个专项领导小组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会商研判等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十三个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在单位分工负责)推动35家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完善安全生产领域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参照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做法,盯住“一件事”厘清全链条、各环节监管责任,持续推进“只管合法、不管非法”等问题解决,优化完善安全生产领域管理和服务事项。(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委编办配合)推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一次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主动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对新业态新领域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及时明确主责部门。(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健全“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工作机制,强化警示通报、约谈曝光、挂牌督办、督促整改和工作建议等手段运用,推动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县农场,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成员单位内设安委会主任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细化内部股室责任分工,配齐建强工作力量。(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大力推进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建设,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森林火灾防控水平。(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分工负责)
(三)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对二级三级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开展集中培训。推动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督促指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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